成 人 黄 片免费观看_最新91产国视频_高清国语自产拍免费不卡视频_国产3aaaaa

風馳手機版
風馳官方微信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 > 知識產(chǎn)權問答 > 商標知識 >

商標類似認定方法有哪些?

發(fā)布日期:2021-11-09      來源:      點擊:

1.整體比對

整體比對,又稱為全面觀察對比,是把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的對象兩者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觀察對比,并不只是將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的對象的各個構成要素單獨分離出來,地進行比對,商標的標識是整體的,其商標權保護的范圍也是整個商標,當商標面對消費者時,消費者所面臨的是對商標的整體,而不是某個單一要素,對消費者產(chǎn)生品牌效應的也是商標整體;所以,即使當商標的各構成要素區(qū)別較小,但是將各構成要素總合起來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對比觀察,也能更明顯的判斷商標的區(qū)別,這種效應在理科學科上稱為誤差積累,這樣以來,就能夠更容易、客觀判斷其是否構成商標類似,進行過整體比對之后,盡管發(fā)現(xiàn)商標的各個構成要素不同,但是發(fā)現(xiàn)商標的整體構成類似,在商標的整體構成類似的前提條件下,之后繼續(xù)判斷商標的整體構成類似程度是否足以誤導消費者或者引起消費者誤認或者混淆,反過來如果商標的各個構成要素雖然類似或相同,但是商標整體差異區(qū)別較大,這樣以來,兩個商標就不構成類似,如果商標的構成要素并不構成類似,那么之后就不需要再考慮是否使用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是否足以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者誤認。 

2.要部比對

要部比對,又稱為主要部分觀察對比,要部比對是相對于整體對比而言的,是指將商標中起主要標識作用的部分分離出來進行重點比較和對比,而且要部比對并不是和整體比對相對的、隔離的,而是對整體比對的補充以更好地對商標類似進行判斷;當消費者在選購相關商品或者服務時,在消費者記憶中留下最深印象的往往是商標中起主要標識作用的部分也就是此描述的商標的要部,如果兩個商標的要部近似就有足夠的可能造成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進行要部比對也是考慮消費者對商標與相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感知和印象,觀察考慮兩個商標是否足以引起消費者誤認或混淆;經(jīng)過要部比對之后,在商標的構成要素類似的情況下,之后再考慮兩個商標是否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認或者混同,當遇到商標無法區(qū)分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時,即無法判斷商標的哪一部分為商標的要部,那么這時就把整個商標作為要部進行比對分析。 

3.隔離比對 

隔離比對,又稱為隔離觀察比較,是指將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對象置于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進行觀察比對,也就是將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對象異時異地進行對比,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消費時并不會將兩個商品或者服務放在一起比較,而是僅憑印象來判斷該商標之商品或者服務是否為自己所要購買的,這樣以來,當判需要斷商標是否類似時,就應隔離對比;在判斷兩商標是否類似之時,把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對象隔離一段時間或一段距離,此時再觀察分析消費者是否受到混淆或誤認,隔離比對的目的是將消費者印象中的商標與消費者面臨的具體商標進行對比,這樣以來才能更為客觀地判斷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對象是否構成商標類似,無而且論是進行整體比對,還是要部比對,都應當是在隔離比對情況下進行的一種比對,與此同時,進行商標類似比對應該采取個案比對,根據(jù)每個案情的具體情況進行客觀分析判斷,判斷商標類似始終要以公正、客觀的原則確定爭議商標與商標類似認定對象是否為易使消費者造成誤認或混淆的商標。 

4、判斷商標知名度 

商標知名度是指某一商標在特定區(qū)域、相關受眾中的知曉程度,根據(jù)商標對社會影響的大小強弱,《商標法》商標分為馳名商標和非馳名商標;馳名商標又分為地區(qū)馳名和全國馳名。馳名商標是經(jīng)過國家或地區(qū)相關部門認證的,在馳名商標或者非馳名商標中,對商標的知名度也有不同的等級和程度?,F(xiàn)實中,往往存在一些侵權行為人為自己的私利往往設計與他人知名度高的商標,甚至馳名商標類似的商標,此種行為會造成淡化他人馳名商標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后果。這樣一來,對顯著性強、知名度高的商標,就更容易被當成目標受到不法侵害的對象,應當提供更加充分的保護。所以在判斷認定商標類似時,應當考慮商標的顯著性與知名度要素。

 商標類似認定方法有哪些?

? 先風是一家集商標代理、專利代理、版權代理、律師維權、商標及專利技術轉讓交易、品牌策劃設計于一體的大型知識產(chǎn)權服務集團。2003年成立,旗下6家企業(yè)組成了獨到的知識產(chǎn)權產(chǎn)業(yè)鏈閉環(huán),真正實現(xiàn)了一站式服務!

地址:鄭州市黃河路26號中孚大廈10樓
郵箱:xf@xianfeng1998.com
商標部:0371-63588188
專利部:0371-635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