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標代理機構為爭奪業(yè)務,常常采取“低價政策”作為招牌吸引申請人,也有不少申請人習慣性砍價,以價格作為選擇商標代理機構的唯一手段。
大家應該知道,任何一家商標代理機構所收取的商標申請費用都是由兩個部分所組成的。第一部分是國家商標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收取的費用,稱之為“官費”;第二部分是商標代理公司所收取的代理服務費,稱之為“代理費”。“官費”是國家商標主管機關為承擔相應商標審查工作等而需要收取的國家法定費用,不交納該官費的話,則國家商標局不受理相應的商標申請,而且不管商標的審查結果如何,該官費都不會退回并上繳國庫。“代理費”包含有商標代理機構為維持企業(yè)正常運作的基本開支和商業(yè)盈利。“代理費”國家和行業(yè)并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而是由代理機構按照企業(yè)成本和市場規(guī)律自行制定收取。顯然,商標申請費用中,能夠上下浮動的部分只有“代理費”,而且這些費用中還包含企業(yè)基本經營成本,如人員工資、租金、稅收等等。
某些代理公司采取低價政策正是因為沒有高素質、高水平的專業(yè)商標代理人,因此在行業(yè)競爭中只能采取以損失服務質量為絕對前提的“低價”策略來維系生存。這樣的低價服務也僅僅是替客戶向商標局傳遞相關申請文件而已,其余就一切聽天由命了。事實上,此類商標代理公司等同于“商標郵遞公司”。
商標代理是一種服務,是一種無形的智力勞動,其服務的好壞體現在服務的最終智力結果上。高素質的代理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能為財富添磚加瓦的金玉良言,是智慧勞動的結晶。
“低價”陷阱是這些代理公司以簡單服務來博取業(yè)務數量的常見招數,委托人當時的確省下了幾百元,但這一千多元的申請費就如同買彩票一樣極有可能就打了水漂,若要保住商標,委托人就必須為前期的低級錯誤不斷地再次掏錢或者放棄,最終這類隨意性簡單服務所造成委托人在商標利益上的損失可能無法用金錢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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